对于素食的另一种争论,在于人类是“素食动物”还是“杂(肉)食动物”?
其实,这本来是一个科学的问题,而且应该早有定论,只是很多人不知道而已——人类肯定是素食动物。
这是从人体的生理结构,与各种动物的生理结构作比较之后,所得出的结果。这些研究可多了!不想在这里赘述。
不少人会用一些中学的生物常识,造成人是杂食的动物的印象,例如说:人类有“犬齿”,证明人的牙齿可以用来撕开肉类,当然这个误会,比较一下自己的牙和小狗的犬齿就自然知道答案了;又例如说人类的盲肠退化了,就说明人不是像兔子那样吃素(兔子有很大的盲肠),但这只是证明了人类不是兔子那种吃草的素食动物,要知道素食动物之中有很多种类,而人类是最接近灵长类动物的,有谁见过猩猩会趴在地上吃草?
不过持平一点的讲,我觉得用生理结构去说明人类是素食动物,还有不足之处。例如以大熊猫为例子,熊猫的身体结构是肉食动物,可是他后来“改吃素”了!变了喜欢吃竹子;又例如猫狗都是肉食动物,可是现在不少养猫狗的人,也将他们“改吃素”了,素食的猫狗非常潮流,他们也活得很健康。因此,单纯用身体结构来说明人的饮食,还是有不足之处。
在这里,还想说一个我认为最刺激的方法,证明人类是素食动物!
接受挑战,来证明你是杂食者吧!
这方法我是从“加里尤乐夫斯基”的素食讲座之中学习得来的,我觉得这个论证确实厉害,且人人可尝试!假如你认为自己是杂食或者是肉食动物,挑战你做以下实验,去证明自己的饮食方式,实验的“三部曲”如下——
第一步,手捕:到公园去,尝试发现一只松鼠(找不到松鼠就找一只麻雀吧),然后你要亲手去抓住它,过程不可使用任何工具、要追捕;
第二步,口杀:抓住以后,在松鼠还没死之前,你就要用你的牙咬死他,咬的过程中要张开眼睛看着,要有一副很享受的样子;
第三步,全吃:你要一口一口的吃,且不可挑食,不可选择只吃某些部份,要将皮毛、眼睛、内脏也全吃下去,流出来的血要喝下不要浪费,咬破装着粪便的肠子,骨头吃不下也要咬碎慢慢吸啜,直至全部吃完为止。
当然,我相信这个世界上,只有极极极少数的人能够完成这个“实验”。大部份人就连第一步“抓到松鼠”已经投降了,更莫说亲口咬下去。
人皆有恻隐之心?
这个论证,就像孟子的“孺子入井”的论证一样,在《孟子·论四端》中说:“所以谓人皆有不忍人之心者,今人乍见孺子将入于井,皆有怵惕恻隐之心。”假如你见到别人的孩子快要掉下井里面,你肯定会忍不住要去救他吧。这一个哲学上有名的论证,用来说明人人皆有善心,自古传诵,而上述吃松鼠实验正有异曲同工之妙,证明了人的本性。
自然界里的肉食或者杂食动物,他们对于鲜血、猎杀,都是毫不留情的,吃肉的动物确实是喜欢吃鲜肉,享受鲜血淋淋场面。人类呢?假如肉类没有经过煮熟,生吃牛肉鸡肉猪肉,大部份人都顶不住了,更何况是用自己的口咬下去?往后的都不用说了。
现在的人喜欢吃肉,其实不是真的喜欢杀动物,只不过误将“肉”变成了一种“食品”,从而忘记了它的出处——来自于有生命的动物。
由于现代的职业分工仔细了,已经甚少人需要自己亲手屠杀动物,假如给你另一个挑战——以后吃肉都必须要自己亲手屠宰,你觉得你能吃得到多少种肉类?
Facebook的创办人朱克伯格Mark Zuckerberg在去年为自己定下一个挑战,说以后只会吃自己亲手宰杀动物的肉,让自己吃得更负责任。但这改变让他基本上成了素食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