佛说大乘菩萨藏正法经卷第四
译经三藏朝散大夫试光禄卿光梵大师赐紫沙门臣惟净等奉 诏译
长者贤护品第一之四
复次,佛告诸长者言:「一切法无观无不观。何以故?离生住灭故。一切法无转无作,离心意识故。一切法系属于缘,自性无力故。
「又诸长者!眼者四大所造,无常无强而不究竟,无坚无力速朽之法,斯不可信。多苦多恼众病所集,是故诸长者!眼无依止亦无造作,耳鼻舌身意亦复如是。四大所造,无常无强而不究竟,无坚无力、速朽之法,斯不可信。多苦多恼众病所集,是故诸长者!意无依止亦无造作。诸长者!是等诸法应如是学,此眼如聚沫,不可撮摩;眼如浮泡,不得久立;眼如阳焰,从业烦恼渴爱所生;眼如芭蕉,自体无实;眼如幻化,从颠倒起;眼如梦寐,为虚妄见;眼如其响,系属于缘;眼如影像,由业对现;眼如浮云,刹那离相;眼如电光,须臾变灭;此眼无主为如地,此眼无我为如水,此眼无众生为如火,此眼无寿为如风,此眼无人犹如虚空;此眼不实,四大为家;此眼性空,离我我所;此眼无知,如草木瓦砾;此眼无作,风力所转;此眼为空,不净充满;此眼虚伪,虽复治事莹饰,终归散灭;此眼如丘井,为老所逼;此眼毕竟无边际处,后当归死。诸长者!汝等当知,眼既如是,耳鼻舌身意其义亦然,总略乃至彼一切法应如是知。诸愚夫异生,于彼一切所欲法中而生爱着,谓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,色、声、香、味、触、法。
「又复于彼色蕴、受蕴、想蕴、行蕴、识蕴,眼界、色界、眼识界,乃至意界、法界、意识界,地界、水界、火界、风界、空界、识界,此等法中所欲爱着,乃至一切有为无为名相法中所欲爱着。是故诸长者!汝等当于所欲法中勿生爱着,谓妻子舍宅财宝等法勿生贪取,当发净信舍家出家。得出家已不生乐欲,无乐欲故圆具净戒,修持清净波罗提木叉之法,圆满洁白法式仪范,乃至小罪犹怀大惧。诸长者!若如是学即得戒蕴具足。戒具足故,眼耳鼻舌身意、色声香味触法而无所取。
「色蕴、受蕴、想蕴、行蕴、识蕴而无所取,眼界、色界、眼识界,乃至意界、法界、意识界而无所取。
「地界、水界、火界、风界、空界、识界而无所取。总略而言,彼一切法都无所取。以无取故即无减失。何法无减失?谓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,色、声、香、味、触法无减失。
「色蕴、受蕴、想蕴、行蕴、识蕴无减失。
「眼界、色界、眼识界,乃至意界、法界、意识界无减失。
「地界、水界、火界、风界、空界、识界无减失。此等诸法若无减失,即无染污。无染污故,即速得轻安。何法轻安?谓无所见。若无所见,即一切所向无有少法而作障碍。若无障碍,即自无所害、他无所害,自他无所害。由无害故,心无所坏,即能趣入彼无余依清净涅盘。
「又诸长者!所言入者,何所入邪?谓非眼所入,非耳鼻舌身意所入。又诸长者!若执眼从缘成,此即着我我所,离于涅盘。云何离涅盘?谓贪故离涅盘、瞋故离涅盘、痴故离涅盘、无智故离涅盘。诸长者!无智者不离过去、不离未来、不离现在,决定无智、离智所生。何名为智?所谓尽智。何名尽智?谓即过去无尽智、未来无尽智、现在无尽智。缘法无智离智所生。彼无智离智,即眼从缘离智所生。眼者无我,若无我即无取,若无取即无舍,若无舍即解脱。云何解脱?谓我执解脱、众生执解脱、寿者执解脱、人执解脱、断常执解脱、一切执解脱、分别执解脱。彼无分别已,即无能分别、所分别。法无分别亦不离分别。云何无分别?谓我我所俱无分别。若我无分别即无取舍,若无取舍即所入解脱。若法离系、若法非离系,皆得出离。何所离邪?谓离一切苦。诸长者!当求如是出离之法。然于是中无法可取。何以故?若有所取即生怖畏。」
尔时世尊欲重宣明如是等义,说伽陀曰:
「以取法故即生怖, 由怖当堕恶趣中,
若见如是怖起因, 识法有故而生取。
若能如理观正道, 慧光明见破诸暗,
见故即得胜慧明, 当知异性无所得。
应当审观诸空处, 运动虚假而不实,
此中勿作安乐门, 渴爱虚诳世间故。
如实了知于空法, 知诸法空皆无实,
我得安乐离忧门, 亦得无动最上乐。
若能如是正了知, 即知一切法皆空,
由斯解脱诸苦因, 是故诤讼无所立。
因诸所欲生执着, 执故而生诸娆恼,
执者即是取之名, 因取故生于三有。
有故有生即轮转, 三有止息即不生,
老病死法亦随无, 毕竟不受无常苦。
当知无欲即无取, 以无取故无三有,
有若止息即无生, 老病死苦皆不受。
是故汝等诸长者, 同发舍离取着心,
弃诸眷属所爱因, 速当圆具苾刍相。
知识财利诸所欲, 应当互生于喜足,
随处谦恭起下心, 所向为他增善利。
勿起意谓自守戒, 勿观他为破戒者,
于其戒相持犯中, 勿非毁他为犯者。
譬如野鹿投绳网, 当知彼为自损害,
魔索缚心害亦然, 毁他生害亦如是。
愚人生诸损害意, 自赞毁他深为咎,
毁戒尚息于谤言, 何况梵行持戒者。
具学仙众勇智者, 常修远离寂静行,
弃舍身命无爱心, 勤求解脱寂静法。
诸外道辈及典章, 无利根本皆远离,
爱乐甚深正法门, 彼法宣说真空理。
心根本处此当知, 所谓内外十二处,
从彼生起诸业因, 业久住处谓思法。
眼根色境二种缘, 眼识生缘为三事,
若不和合破散时, 如无薪火义如是。
如是所生一切法, 互相和合故有生,
作者受者二俱无, 正道常现诸所作。
内外诸法所成身, 是中应知我空法,
愚人颠倒执着心, 于我我所不知故。
眼内无法而可有, 于外亦复无所得,
无我无作寿者无, 应知诸法亦如是。
非眼遍思欲解脱, 耳鼻舌身意亦然,
色等无转无作门, 当观诸法亦如是。
如大海水起聚时, 暂生泡沫而无实,
谛观眼等亦复然, 无坚无力如泡沫。
五蕴自性假和合, 如彼聚沫无坚力,
解脱一切娆恼门, 及彼生老等忧恼。
汝于我教出家已, 了知一切法如幻,
不虚受彼信施心, 复能普供十方佛。」
尔时五百长者闻佛宣说甚深正法,即于如是中路方处远尘离垢得法眼净。譬如白衣不杂尘黑易受染色,此五百长者于是方处远离尘垢法眼清净,亦复如是。
尔时世尊复为五百长者宣说法要示教利喜。佛言:「诸长者!眼极炽焰。云何炽焰!谓贪火、瞋火、痴火炽焰,生老病死忧悲苦恼等火炽焰,我说此法自受苦恼。耳鼻舌身意炽焰亦然。云何炽焰?谓贪火、瞋火、痴火炽焰,生老病死忧悲苦恼等火炽焰,我说此法自受苦恼。色尘炽焰。云何炽焰?谓贪火、瞋火、痴火炽焰,声香味触法尘诸火炽焰,亦复如是。
「又诸长者!色蕴炽焰。云何炽焰?谓贪火、瞋火、痴火炽焰。受蕴、想蕴、行蕴、识蕴诸火炽焰,亦复如是。十八界法,其义亦然。
「又诸长者!地界炽焰。谓贪火、瞋火、痴火炽焰。水界、火界、风界、空界、识界炽焰,亦复如是。谓贪火、瞋火、痴火炽焰,生老病死忧悲苦恼炽焰亦然,我说此法自受苦恼。
「复次长者!眼无所取,应如是学,耳鼻舌身意亦无所取;色无所取,声香味触法亦无所取,应如是学。
「又诸长者!色蕴无所取,受蕴、想蕴、行蕴、识蕴,及十八界,皆无所取,应如是学。又诸长者!地界无所取,水界、火界、风界、空界、识界亦无所取,应如是学。
「又诸长者!此界无所取、他界无所取,应如是学。
「复次诸长者!若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无所取故,即无依止。色、声、香、味、触、法无所取故,即于诸处中得无依止。
「又诸长者!色蕴、受蕴、想蕴、行蕴、识蕴,及十八界,无所取故,即于蕴界中得无依止。
「又诸长者!地界、水界、火界、风界、空界、识界无所取故,即于六界中得无依止。又诸长者!此界、他界无所取故,即于一切世界之中得无依止。
「又诸长者!若一切法无所取故,即于一切法中得无依止。诸长者!一切法无所得亦非无得,若能了知无得非无得,即能解脱生老病死忧悲苦恼,我说此为解脱诸苦。」
尔时世尊欲重宣明如是等义,说伽陀曰:
「此诸世间极炽焰, 生死二火镇烧然,
无救娆恼诸愚夫, 唯圣道法常不灭。
何法世间作光明? 有佛如来今出现,
刹那善观正道门, 发起精进常坚固。
当观诸法无依止, 慧光明见破诸暗,
见故即得胜慧明, 应知异性无所得。
若能观察无依止, 了知一切法皆空,
如是了知空法门, 菩提心空无所有。
当知贪瞋痴等法, 此三炽焰极勐恶,
世间寿命普烧然, 久处睡眠愚不觉。
所有生老及病死, 忧悲苦恼常逼迫,
当知娆恼诸世间, 彼一切法无依止。」
尔时五百长者闻佛所说如是正法,心开意解,前白佛言:「世尊!我等今者快得善利!于佛法中净信出家!复于佛所圆具净戒。」
尔时佛言:「善来诸苾刍。」即时诸长者须发自落、袈裟着身,成苾刍相。
尔时世尊说伽陀曰:
「汝等受持袈裟衣, 须发自落皆清净,
执持应器善相圆, 一切皆成阿罗汉。
既证果已依师法, 各说清净嗢陀南,
于诸天人大众前, 圆满清净苾刍相。
往昔曾于诸佛所, 皆修广大布施行,
一呼善来欢喜生, 处处广修诸善法。
今得见我出世间, 发清净心复增胜,
由彼增胜清净心, 听说最上清净法。
闻佛语已证圣果, 远离我见诸执着,
现前空法悟圆成, 我生已尽皆解脱。」
佛说大乘菩萨藏正法经卷第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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