问:有老师父开示说:做事不一定要发心,发心一定要做事。请问师父,做事和自修的辩证关系如何?
大安法师答:“发心”是我们佛门里常常用的一句习惯语,劝人做什么利益人的事情,就说:“你发发心。”如果把这两个字说全一点,就是“发菩提心”。“菩提心”是一切众生本具,要有个因缘把它发起来。
发菩提心是很不简单的,它有“能”和“所”的关系。“菩提”是佛果的称谓,“心”是我们众生能发之心,能发的心所要达到的目标,就是求证佛果菩提,这就叫“菩提心”。
这个菩提心发起来就不是世间的心了。我们世间也讲树雄心、立壮志,与发心相似,因为这种抱负、志愿是一种行为动力。如果一个人连目标、抱负都没有,凭什么去做事?世间法也讲动机系统,所以做事还是一定要发心的。
就好像一个人要考大学,就需要发心。要立志说我一定要考上大学或重点大学,一定要考什么专业。如果这个心发不起来,在这个竞争很激烈的社会,就不一定能成功。
当然,这个心发得再“雄”,志立得再“壮”,总是世俗之心、世俗之志,与信愿念佛、求生西方这个雄心壮志——菩提之心是不能相提并论的。
“发心”与“做事”,这里面没有一定的关系。做事不一定要发心,这是有可能的。
比如说正好碰到一个因缘,大家都去做某事,你也随喜去做。也许你看到大家都去放生,这时候你也想去,无论是出于好奇、赶热闹,还是消磨一下时光,你也拿着一百块、两百块跟着去。可能这时候实际上你的慈悲之心、恻隐之心、同体之心还没有发起来,但是你也去放生了,这种情况是有。
当然,若是做一些宏法利生的大事,它还是跟发心离不开的。
发心也不一定要做事,你把这心发起来要尽量争取去推进它。但推进一个事情也不是想推进就能推进的,它也有时机因缘的问题,所谓众缘和合,缺少了一个缘分,一个环境,你都做不成。
尤其在这个时代,你要发心做一件很崇高的佛教文化事业——宏法利生,不一定发了心就能进入做事的状态的。所以发心与做事之间,或然的关系比较多。
其实,做事和自修不应该打成两橛,它是一,不是二。因为无论是自己诵经、念佛、拜佛,还是利益社会做慈善事业,都是我们自修的一个范围。
自己修行,既包括正修功课专门诵经念佛,也包括种种的助行,如净业三福、服务社会等。因为一个佛教徒做事,首先要持戒、做善事。菩萨六度,前五度都是修福的范围,第六度才是修慧的范畴。
所以在日常生活当中,我们主要要将深信切愿先建立起来,随分随力去执持名号,随分随力去做一些对他人对社会有利的善事,这样做事和自修就是一个相辅相成的关系。福慧双修,相得益彰。